早年的癌症險,多強調後期「癌症身故保險金」有多高,因為以前民眾投保癌症險的目的,多是不想造成家人負擔,高額的癌症身故保險金因此成為產品設計重點。隨著醫學進步,癌症治療方法不斷更新,花費愈來愈驚人。近10年的癌症險因此做了相當幅度的改變,不再著重「留多少保障給受益人」,而是「留多少保障給自己」,癌症身故保險金重要性降低,初次罹癌保險金的額度則拉高到50萬元∼100萬元間。讓保戶用這筆錢支應罹癌初期至中期的高額治療費。
變化3》住院天數縮短以門診治療為重
以前談到癌症,直覺反應就是「要長期住院」。因此早年的癌症險,多以「有住院才理賠」規畫。現在隨著醫療技術進步,很多癌症治療手術不必住院,在門診就能執行,按衛福部健保署公布的歷年健保統計年報來看,2008∼2013年,癌症住院平均天數已從近20天降為17天,代表住院機會與天數變短,投保的癌症險若要住院才理賠,很可能根本賠不到!
因此,近5年的癌症險,針對門診理賠,納入保障範圍。不過,鄭文逵提醒,保戶需注意,所謂「門診理賠」,是「癌症住院前後」的門診醫療才有賠,還是只要癌症門診醫療就可申請理賠?另外,門診手術是否會理賠?理賠是否有限制次數和金額多寡?不同保單規畫各異,保戶應詢問清楚。
由以上3大變化可知,你可能買了癌症險,但是,保障範圍恐怕已無法支應現今許多治療的費用缺口。李安昇因此建議,早年買了癌症險的保戶,必須再投保新保單來填補費用缺口。問題是近年推出的癌症險保單這麼多?哪些保單符合這類保戶需求?另外,如果你是初次購買癌症險,如何投保最聰明?要考慮那些變數?
針對新、舊兩股投保癌症險的需求,《Smart智富》月刊將在2015年9月,舉辦第2屆「Smart保單評選活動」,從消費者角度出發,全面檢視目前各壽險公司銷售的癌症險保單,不但會比較保費高低、保障多寡,連理賠條款都會逐條檢視。讓打算投保癌症險的民眾,有選擇依據,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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