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2》若不取得100%所有權,可採用分別共有制
若小芸的公公要將房產讓4名子女共有,建議小芸老公和另外3名姊弟商議,以法律上的「分別共有」方式持有,也就是4人分別對「自己的持有部分」有處分權,例如移轉或出售。若選擇此方式,就要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中詳細說明各兄弟姊妹的持分,且由所有繼承人或持有人蓋章同意。
當兄弟姊妹其中一人要處理個人的持分時,因民法與土地法有規定,還是要經過逾半數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進行處分,所以對於已居住在此房產的小芸一家人,還是有保障的。
理財後心得分享(約診對象 小芸)
更清楚目前的財務規畫重點
非常感謝顧問與《Smart智富》月刊,這麼用心地幫我們從收支、保單,甚至未來都規畫到。經過這幾次面談,讓我更清楚我目前最需要準備的是什麼,然後把資金運用在那上面,未來也就不用太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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