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2》拉高醫療、意外、癌症與殘廢保障
至於Betty原本投保的基本住院醫療險和癌症險,保額也都不高。受到健保DRGs制度的影響,未來住院天數會減少、醫療自費費用會增加,必須要有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才能補足醫療保障,建議醫療雜費限額至少要有10萬元。
而意外傷害險的保額原則上是壽險保額的2倍,以Betty來說,保額要600萬元。建議她買產險公司的意外險,保費會比壽險公司便宜3成,再附加意外醫療險即可。若另外要保障因疾病造成的殘廢,可補足殘扶險,建議保額每月給付約10萬元,可做長期看護的費用。
另外,現今癌症治療不一定需要住院,原本就住院天數來給付的癌症險,恐怕不符合實際的需求,建議她再補足初次罹癌即一次給付理賠金的癌症險。這樣調整下來,年繳保費從10萬元降為6萬元,保障較周全,每年又多出4萬元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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