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年年固定還本、還有機會多領一筆錢」,讓利變還本型保單成為保險公司新一波熱賣商品,但它真有這麼好?投保時有沒有該注意之處?
富盈睿智協理陳季琴與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賴昆培表示,有4個細節,保戶在投保前,應先請業務員跟你說清楚。
注意1》投保前6年,回饋金不能以現金形式領取
首先,宣告利率雖然能為保戶帶來額外的獲利,但金管會在2014年即要求保險公司,在利變型商品投保前10年,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增值回饋分享金,在2015年則縮短為前6年。
換句話說,保戶直到投保第7年,才能開始領到「現金」的增值回饋分享金,前6年的增值回饋分享金,依規定只能拿來增買保額或是儲存生息。
而且,每1年宣告利率可以給多少,保險公司「不保證也不固定」,當連續發生投資市場大環境不如預期、保險公司投資失利等事件,宣告利率可能只比預定利率高一點,甚至一樣,這樣保戶就領不到增值回饋分享金了。
注意2》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差距愈大、風險愈大
目前業務員銷售利變還本型保單,主要計價幣別以新台幣與美元為主。
一般保險公司利變還本型保單, 新台幣計價預定利率約為2.25%,與宣告利率差距約0.45個百分比;美元計價預定利率則為2.75%,與宣告利率差距約0.8個百分比。
但有的保單公司為搶市占率,可能會拉高宣告利率與預定利率的差距,因此,雖然宣告利率沒有保證,但若保單DM上載明的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差距愈高,雖然表面上好像有機會領愈多回饋金,但也代表這家保險公司在資產運用上需達到更好的投資報酬率,才能實現此一條件。若遇市場反轉,導致保險公司因應不及、投資績效不佳,增值回饋分享金無法發放的機會相對較高。
注意3》未滿期即解約,領的比已繳保費少
因為利變還本型保單仍屬儲蓄險的一種,因此陳季琴提醒保戶,在投保前幾年,未滿期就解約,拿回的錢一定少於已繳的保費總額。
舉例來說,40歲男性投保一張利變還本型保單,繳費4年,年繳保費31萬5,690元,如果他投保、繳費後7個月,跟保險公司申請解約,只能拿回19萬6,479元,損失近38%。因此仍建議保戶,以閒置資金長期投資至繳費期滿比較好。
注意4》以儲蓄、還本為訴求,保障相對較低
最後,則是這種保單因為訴求「儲蓄」、「還本」,因此保額相對較低。
舉例來說, 一樣是年繳31萬5,690元、繳4年保障終身的利變還本型保單,若在保單第1週年內身故,則保額為已繳保費的1.06倍,也就是保單受益人能拿到33萬4,631元的身故保險金。
因此,保險業務員直言,這種利變還本型保單的槓桿效益較小,投保最好以儲蓄為目的,如果有保障需求,不建議投保,因此也較不適合當年輕人、保障不足者的第1張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