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今年38歲,從事大樓物管業務,老公則是擔任工程師,家庭年收入約為300萬元。由於我們的2個小孩出生之後,希望可以有比較大的居住空間,所以就把舊房子出租,並買了另外1間較為適合的房子。
雖然我們年收入並不低,但卻沒有太多存款,連全家出國旅行的資金都不夠,很沒有安全感。2年前我開始記帳,記了1年多才驚覺我們家真的存不到什麼錢。因此,我很擔心未來2個小孩的教育費用,還有我和老公的退休金該怎麼辦?到底我們家的收支狀況是出了什麼問題?(讀者Winnie)
從Winnie家庭的年收入來看,的確是相對高薪的族群,照理來說累積資產的能力,也應該會比一般家庭來得高。不過,讓她產生「沒有現金」的不安感源頭,公勝財富管理顧問公司資深首席財務規畫師陳雅鈴指出,就在於那2間房地產。
由於台灣社會傳統的觀念認為「有土斯有財」,房地產其實也是許多家庭首選的投資工具,但是要養1間房子,就必須考慮到以下3樣成本:首先是房貸支出,接著是房屋稅與地價稅等稅負支出,最後則是管理費、水電瓦斯費等居住成本,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固定支出。
而在這些固定支出之中,房屋貸款金額通常是最高者,也最容易成為家庭財務的主要壓力來源。
當因為「房地產」產生的固定支出占收入的比率過高時,就會排擠到其他理財需求,假設其他像是生活支出也居高不下,就真的存不了錢。
陳雅鈴建議,以房地產為家庭主要資產的家庭,應該要注意以下2件事情:
注意1》房貸支出過高
排擠其他家庭財務規畫
資產的種類多元,有存款、投資、房地產等,各資產依照「變現」速度,區分為流動性資產與非流動性資產,例如活存、定存、股票和基金等屬於流動性資產,當需要用錢時可快速變現。房地產則屬於非流動性資產,變現性差,這也是為什麼明明沒有亂花,但房貸支出、養屋成本過高,還是會卡住家庭現金流。
當然,透過買房來累積資產的方式並沒有錯,但前提建立在「家庭收支規畫得當」,一旦失衡,很容易就會淪落「窮得只剩房子」的窘境。
為了避免這種狀況, 規畫家庭收支情形時, 可以參考「631法則」,也就是將生活、儲蓄、保費支出項目依序分配60%、30%、10%的比率。以Winnie為例,家庭年收入為300萬元,光是房貸支出就吃掉約105萬元,再計入生活支出等開銷,家庭財務入不敷出。
由於631法則具有「預算」的概念,決定了家庭在生活、儲蓄與保費的支出比率,接著建議採取「信封袋管理法」,先預留儲蓄與保費支出的金額,剩餘的生活支出再分別裝入信封袋內,需要用錢時就從信封內取用,也就是「先儲蓄再支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