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理規章:雖然已有社區規約,但實際管理辦法尚未建立,社區運作初期,管委會應盡快完成有關財務管理、裝潢管理、停車場管理、廢棄物管理和寵物管理等幾大項管理辦法,因為以上5大項都是購屋者入住後馬上會面臨的問題。
尤其有關財務的監督最重要, 因為此時管委會已開始經手社區財務。過去曾發生一些管理委員侵占管理基金的案例,就是因為一開始財務管理未建立流程、規章,此時應特別注意社區財務的狀況。
步驟5》管委會申請撥付公共基金
公設點交完成後,管委會即可向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申請撥付當時建商提撥的公共基金(詳見Tips),一般來說,管委會申請後1個月內會移交完成。
如果過程中不幸遇到糾紛,可向地方政府的消保官、或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尋求協助,若協商調解不成,才改以訴訟方式爭取權益。
Tips_公共基金用於重大修繕,與管理費不同
公共基金和管理費不同,公共基金常用來支付共用部分及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而管理費則為日常維護等支出運用,無須召集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