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1∼6級殘廢之保戶可同時領取
殘廢保險金+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給付原則大致如下:1.殘廢狀況愈嚴重、級數就愈小,給付比例也就愈高。2.發生第1∼6級殘廢,將能同時領到一次給付的殘廢保險金,以及分期給付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若發生第7∼11級殘廢,則只能拿到一次給付的殘廢保險金。由於目前市售殘扶險的殘廢等級表給付比例都一致,各保單的理賠條件差異不大。
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徐采蘩提醒,大多數保單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會依第1∼6級的殘廢比例發放。不過,有些保單只要發生第1∼6級殘廢,不須依照殘廢等級比例,就全都100%給付。
或許有保戶認為,這種100%給付的保單較有利,但是,通常這類殘扶險的殘廢保險金給付金額會相對較低;同時,在其他理賠項目都相同的狀況下,保費會相對較高。
所以,如果消費者擔心發生第1∼6級殘廢對家庭財務會造成嚴重衝擊,且願意支付較高保費,可選擇不分給付比例發放殘廢生活扶助金的殘扶險。
範例試算》
保戶投保殘扶險發生第5級殘廢,保額為100萬元,其保單的殘廢保險金特定比例為保額1倍;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特定比例為保額的24%:
①殘廢保險金=保額100萬元×特定比例1倍×第5級殘廢給付比例60%=60萬元
②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保額100萬元×特定比例24%×第5級殘廢給付比例60%=14萬4,000元
保戶理賠:首年領①+②=74萬4,000元。之後,每年可再領14萬4,000元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