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的鼓勵下,銀行資產使用效率可望提高,進而提高銀行以自有行舍參與都更的意願。近來多家公股行庫推出都更案,粗估面積達7,243坪以上(詳見表1)。
「這次都更跟以往很大不同之處在於,可以很清楚地看見金融機構的角色及行動,我很樂見能夠很快有金融機構變成role model(典範),帶動像國防部、財政部等政府部門做給民間看,就能夠再創都更新局。」黃博怡說。
改變以往都更觀念
轉而獎勵大型都更案
黃博怡強調,創新都更金融應有別於以往「自有大樓改建」、「一坪換一坪」的觀念,而是應該要鼓勵推動大型都更案,例如:都更條例要賦予地方政府權力,給作為公益設施的都更個案,像蓋圖書館、育成中心、老人日照中心等,更多容積獎勵的空間,透過大面積的都更案改善市容,開發出更適居的生活環境。
「尤其是面積愈大的案子,獎勵就要愈多。」黃博怡建議將容積獎勵標準明確化,凡符合各項容積獎勵標準,則一律給予固定的容積獎勵,一來可大幅縮減審議的時間,二來也可讓有心想要參與的實施者或銀行先行評估,以加速銀行融資架構與規畫。
同時,法令也要賦予地方政府適度的公權力。內政部原本希望走法院宣判的方式、試圖淡化地方政府的角色,但黃博怡認為,如果單走法院程序、曠日廢時,拖累都更腳步;不如賦予地方政府重責大任,讓地方首長有發揮的空間。
創新都更金融正如火如荼在進行中,黃博怡表示,金融研訓院也會在其中發揮應有的功能,不只是開辦研討會、邀各方專家深入討論議題,2018年還會啟動研究計畫,開設人才培育等相關課程,期許為台灣的都更新局盡一份心力。
小檔案_黃博怡
出生:1956年
學歷: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現台北大學)經濟學博士、碩士
經歷:實踐大學管理學院院長、玉山金控董事、玉山證券總經理
現職: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