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月6日深夜,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0強震,造成17人死亡,200多人受傷,讓當地民眾遭受極大的財物損失。雖因台灣連年地震頻繁,民眾略有提高風險意識,但由「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截至2017年底的統計數據來看,全台灣地震險的有效保單件數為288萬5,973件,投保率為33.55%(依據全國住宅戶數860萬2,802戶計算),意即有近6成7的屋主尚未投保地震險,對於地震災害風險的防範,仍有加強空間。
泰安產險個人保險理賠部經理華國道指出,目前市面上與地震相關的保險,均由產險公司推出,可分為4種: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超額地震險、輕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其中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最為基本,但不能單獨投保,必須跟著住宅火險一起投保;超額、輕損、擴大3種地震險則為附加條款,其承保標的、理賠方式、條件都不盡相同。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提供臨時住宿費,但房屋需全損才理賠
華國道說,在「921大地震」過後,政府為讓社會大眾面對震災可以有基本的經濟補償,遂自2002年4月1日起實施「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制度」,強制規定購買住宅火險必須加買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現今各家產險公司統一費率,年繳保費1,350元,每一保險標的物之保險金額最高為新台幣15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理賠最高20萬元。
但如何理賠?華國道強調,必須經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以及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為危險發生時之重置成本50%以上等」,即「全損」才符合理賠條件,若因地震造成房屋龜裂、損毀,但仍可居住不需重建,則算「輕損」,不予理賠。
不過明台產險火災暨工程保險業務部資深經理朱文金提醒,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理賠方式,是當房屋發生全損情形,保險公司會按「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詳見Tips),依公式做計算理賠:
理賠金額(建築物本體造價總額)=「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上建築物構造每坪單價×含公設之建築物使用面積
因此實務上,坪數較小的房屋,實際理賠金額可能會少於住宅地震基本險的最高理賠金150萬元。
舉例來說,小芳在花蓮市買進總層樓5樓的大廈之3樓、權狀15坪的小套房,且房貸已清償,但不幸在本次地震中房屋被判定為全損,由於她有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則她實際可領到的保險金額為:
建築物構造每坪單價5萬3,000元(此為查詢「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中,花蓮地區、建築物總樓層為5樓之金額)×含公設之建築物使用面積15坪=79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