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英因母親中風住院3個多星期,在工作和醫院奔波,相當辛苦。現在母親雖已可出院,但需長期照顧,讓阿英更加操煩,因為不管是僱用外勞,或送安養機構,都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到底,在政府推出的「長照10年計畫2.0」(編按:以下簡稱「長照2.0」)裡,阿英可申請到哪些補助?如果政府的補助不足,阿英該辭職照顧母親嗎?
現在,像阿英這樣狀況的人並不少。根據衛福部2014年公布的推估數據表示,台灣的失能人口不斷攀升,推估到2031年將來到120萬人,為照顧失能家人而影響工作的有230萬人,其中有13萬人離職、18萬人減少工時。
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按使用到的服務項目計價
由於政府先在2008年提出「長照10年計畫」,在2017年再升級為「長照2.0」,因此,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建議,有長照風險的家庭照顧者,應隨時注意並善用政府與社會服務,作為照顧的基礎資源,不足的需求再以家人或自身累積的資產來補強,可長期照顧家人,又可保有工作和生活的空間,是聰明又持久的照顧方案。
像政府在2018年1月1日上路的「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就是從過去的「包裹制」計算(即按居服員服務的時數計價,而服務項目未受限),改為「按項目計價制」計算(即依使用者所使用到的服務項目計價,詳見表1)。
衛福部常務次長薛瑞元表示,目前長照2.0的申請流程為,民眾撥打1966長照專線服務,或是向各縣市照管中心提出申請,照管師到宅訪視後安排照顧計畫,再由醫院或居服單位等提供服務機構派員至民眾家中服務,民眾則支付費用給服務機構(詳見圖1)。
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是記載長照2.0使用者,可申請使用相關服務的項目,以及每一項目費用的計算基準。所以,不論是從提供照顧服務的機構,到已申請或未來想申請長照2.0的民眾,都可運用。
不過,在新制上路後,曾使用過舊制的長照家庭卻有以下的不適應:
1.居服員——做完指定的項目就離開,頗感不便。
2.單項支出比例變高不少,增加家庭負擔。對此陳景寧指出,只就單一項目而論,支出的確是有增加,但就整體面向來看,新制因提供4種給付項目,整體給付是增加的。因此,儘管有許多民眾因不習慣而有所議論,但陳景寧認為,政府提供了民眾長照「4包錢」(編按:也就是4種給付項目,詳見表2),的確可有效減輕長照家庭的負擔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