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投資者都很清楚,股票只要配息就會除息,配股也會除權,但都理解得不夠徹底,才會造成許多誤解。不只是配股或配息要除權息,現金增資及減資也要除權。但不論哪種都基於「股價連續性原則」,也就是下一個交易日的開盤競價基準,應延續自上個交易日的收盤價。
例如有一檔股票收盤價90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元,那麼除權日每1股就會配發0.2股,除權前每股價值90元,然而除權後股數增加了20%,開盤的股價必然要除上1.2(1+0.2),總價值才會維持每股90元,就是基於收盤價跟隔日開盤基準價要相等的原則。
一家企業的總市值是由盈餘決定的,跟股票配多配少都沒有關係。配股不會改變未來的盈餘,所以不會改變股票價值。投資者最常用來評估股價的本益比,也只跟盈餘有相關,跟股數一點關聯都沒有。
當股價回升到除權息以前的價格時,就稱為填權或填息。然而股票沒有填權或填息的必然性,雖然除權或除息會讓股價下跌,但總市值是維持不變的,所以期待填權息完全只是心理因素而已。除權息只是讓投資者誤以為股價下跌了,其實市值並沒有變。股票價值得要實質增加,股票才會上漲,也才會填息或填權。
若先不考慮現金增資部分的話,證交所的除權息計算公式可簡化如下:
除權息參考價=(除權息前收盤價-息值)/(1+無償配股率)
上述公式也等於:
除權息前收盤價=除權息參考價×(1+無償配股率)+息值
等號左邊是除權息前收盤的市值,右邊是除權息日開盤時的市值,表示除權息前後的價值是一樣的。也可以這麼說,證交所的除權息參考價的公式,就是基於除權息前後總市值不變的基準所推導出來。
例如宏盛(2534)於2017年度配發股息2元,股票股利2元,除權息日2018年8月14日。除權息前一交易日(2018年8月13日)收盤價40.6元,除權息日開盤,原來的1股已變成1.2股,且每股又配息2元,那麼除權息參考價必須是32.17元((40.6-2)/1.2),除權息前後市值才會都是每股40.6元。
若除權息後股價沒有調整,仍維持40.6元的話,開盤時每股價值就相當於50.72元(40.6×1.2+2),一夜之間公司盈餘沒有任何改變,只是配息及配股,當中也沒有任何交易,股價突然上漲了10.12元,這樣的話,必然造成除權息前沒有任何交易,每個人都會持有至配股或配息日。
增、減資僅為權益調整
不需過度在意股價漲跌
現金增資的認購價並不會剛好等於除權息日前的收盤價,所以,現金增資也要除權,除權前一交易日收盤價值也必須等於開盤時的價值,現金增資後原有股數的市值為收盤價,但增資的股票卻是認購價,除權參考價就是兩者的加權平均。證交所公式中的現金增資部分如下,分子為增資後總價值,相當於原來1股的收盤價加上增資配股率的認購價,分母則是每股增資後總股數,所以增資除權參考價等於平均每股價格:
現金增資除權參考價=(除權前收盤價×1+現金增資認購價×現金增資配股率)/(1+現金增資配股率)
例如嘉聯益(6153)在2018年第1季以每股40元增資,除權交易日為2018年2月5日,除權前一交易日收盤價43.75元,增資配股率0.237777,所以除權日參考價為43.02((43.75+40×0.237777)/(1+0.237777))。也就是說收盤時每1股價值43.75元,然而增資配股率為每1股增資0.237777股,而增資股數每股只繳40元現金,所以加權平均每股價格為43.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