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展》雜誌統計,今年北台灣前3季新成屋、預售屋的推案量達約8,577億元(詳見圖1),比去年同期暴增超過2,500億元,年增幅約42.8%,年底前推案量甚至會超過1兆元大關!推案競爭激烈,建商紛紛祭出低自備款的購屋方案,甚至還有愈年輕、付愈少的「隨齡付」方案,譬如19歲,只要首付19萬元就可以簽約買房,但,這會不會是一顆定時炸彈?
自備款》建商推3方案
調降受薪族買房門檻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觀察,大部分民眾有穩定的月收入,購屋時最大的門檻反而是自備款不足,於是建商才會推出低自備款的購屋方案來刺激買屋。建商的做法大致有以下3種:
1.延長工程期:假設以預售屋來說,民眾購屋之後,在建案興建的過程中,需要陸陸續續支付「工程期款」,在完工交屋時,多半已經付出購屋總價的3成,這段工程期通常約2年至2年半,而有些建商會延長銷售期間或是延長工程施作期,讓民眾支付這3成自備款的時間可以拉長到3年以上,以便降低初期的資金壓力。
2.工程期零付款:此種方法是:民眾買房時,只需要先付訂金、簽約金以及開工款,工程期間則零付款,等到交屋時,再把工程期款以及交屋款一次付清,而訂金、簽約金和開工款約為房屋總價的10%至15%,對購屋者而言,初期資金壓力較小。
3.公司貸:假設購屋總價為1,000萬元,自備款要2成至3成,即200萬元至300萬元,但建商推出50萬元就能簽約買房,通常不足的自備款都會由建商拿出口袋裡的資金借給民眾,稱為「公司貸」。
以上的方式,都能降低民眾的購屋門檻,但是要還的錢仍是一毛都跑不掉。延長工程期是3種方式中相對安全的做法,不過因為時間長,若有較急迫的居住需求者則要多考慮,此外,假如景氣變動、房價變動,也要小心影響交屋狀況。
而工程期零付款,要注意交屋時需一次繳清工程期款,約為房屋總價15%至20%,若無法繳付,恐會被建商以違約的理由沒收最多15%的價款(編按: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若買方違約,賣方可要求沒收違約金,但最高不得超過房地總價款的15%,且以已繳價款為限,不得要求買方補足至15%)。
至於公司貸,建商出借資金,通常利息會比正常的房屋貸款利率高,且還款期限比較短,目前業界普遍公司貸的還款期限為5年,比起一般房屋貸款動輒20年、30年短上許多,交屋後,民眾要同時償還公司貸和房屋貸款,負擔肯定不會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