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哥過去的投資經驗中,看過很多假利多、真出貨的案例:短線的利多出貨,以某些惡劣的投顧老師為代表;長線的利多出貨,最誇張的就是之前提過的樂陞案。樂陞案的起因與可轉換公司債(CB)有關,常有特定人士藉由它來謀取不當利益。
可轉換公司債又稱可轉債,也就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投資人只要懂得可轉債,就可以從事許多低風險的交易。可轉債是「籌資」的一種方法,公司可以在市場上發行可轉債來籌措資金,它包括債券(通常利息較低)與「可轉換成股票」的權利。
CB有機會換成股票
以獲取更高投資報酬
可轉債擁有3個特性:1.平均3年至5年到期、2.如果公司沒有倒閉的話,到期時公司會以當初所約定的價值100元跟投資人買回,有時甚至會加上一點利息補貼。因此,只要持有至到期日,投資人拿回的價值將超過100元、3.有機會轉換成股票。
小哥先來說明一下什麼是債券。債券是投資人憑以一定的時間獲得利息、到期後,發債人必須歸還本金與利息給投資人的一種證書。發債人必須於債券到期日前按期支付早前承諾的利息,並且在到期日於指定價格向債券持有人贖回債券,也就是歸還本金。
當可轉債轉換成普通股的報酬率,比領取債券利息還高時,持有人就能依據事先約定的轉換比率,將可轉債轉換成發行公司之普通股股票,以獲取更高的報酬率。如果是沒有行使轉換權,投資人可以在可轉債到期時,依據發行條件償還本金與補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