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股利較低者,採合併計稅為佳
在今年報稅時,多數人可能會遇到對股利所得課稅方案「無所適從」的狀況,原則上「試算一下」就對了,切勿單憑直覺,一定要整體考量,僅單純以稅率判斷,非常有可能會造成誤判。以下試舉2個例子:
範例1》小明薪資所得60萬元、股利所得30萬元,適用稅率5%
◎股利所得合併計稅
應納所得稅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90萬元-8萬8,000元-12萬元-20萬元)×5%-0元=2萬4,600元
股利可抵減稅額=股利所得×8.5%=30萬元×8.5%=2萬5,500元
應繳稅額=2萬4,600元-2萬5,500元=-900元(可退稅900元)
◎單一稅率分開計稅
應納所得稅額=(薪資所得-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60萬元-8萬8,000元-12萬元-20萬元)×5%-0元=9,600元
股利應繳稅額=股利所得×28%=30萬元×28%=8萬4,000元
應繳稅額=9,600元+8萬4,000元=9萬3,600元
結論:股利所得合併計稅可退稅900元、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應繳稅9萬3,600元,因此採「股利所得合併計稅」為佳。
範例2》小華薪資所得600萬元、股利所得100萬元,適用稅率40%
◎股利所得合併計稅
應納所得稅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700萬元-8萬8,000元-12萬元-20萬元)×40%-82萬9,600元=180萬7,200元
股利可抵減稅額=股利所得×8.5%=100萬元×8.5%=8萬5,000元(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
應繳稅額=180萬7,200元-8萬元=172萬7,200元
◎單一稅率分開計稅
應納所得稅額=(薪資所得-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600萬元-8萬8,000元-12萬元-20萬元)×40%-82萬9,600元=140萬7,200元
股利應繳稅額=股利所得×28%=100萬元×28%=28萬元
應繳稅額=140萬7,200元+28萬元=168萬7,200元
結論: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應繳稅172萬7,200元、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應繳稅168萬7,200元,因此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為佳。(文◎陳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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