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新婚的小俊,帶著身懷六甲的妻子,搬進新買的社區大樓,兩人當初會看上這間房子,是因為客廳的陽台很寬敞、窗戶也夠大,在都會區中能夠有個通風好、視野佳的環境,種種盆栽何嘗不是種樂趣?
但是孩子呱呱墜地後,漸漸會爬、會走、會開門窗⋯⋯,小俊和妻子擔心,萬一哪一天孩子趁著大人不注意,自己去開窗,甚至爬到陽台出了意外怎麼辦?自己可以加設鐵窗嗎?很多住在社區大樓裡的民眾都有這樣的疑問,到底法規怎麼規定?有什麼例外情形?
規定1》
家有孩童及老人
才可依法設置防墜設施
內政部公寓大廈諮詢種子教師、同時也是真禾機電總經理徐源德表示,這個問題需要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開始說起。
該條文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意思是說,若住在有成立管理組織的社區中,只要社區規約有規定、或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決議,且向主管機關完成報備,那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只要禁止加設鐵窗,住戶就必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