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改選行情一向都是台股最火熱的題材。公司派與市場派常常為了爭取董監席次,會在市場中積極搶吃籌碼,此時就很容易引爆董監改選行情,其相關個股通常都有下列幾個特色:1.公司有資產題材(例如:土地)、2.董監持股偏低或質押比過高、3.股價淨值比(PB)偏低。
如果要舉幾個近幾年著名的個案為例,投資人一定會聯想到2017年時大同(2371)的經營權之爭。以往台灣的企業經營大多以家族事業居多,經營權總是掌握在特定人士手中,一旦營運方針出了問題,導致公司經營不善,股東也沒有什麼方式能制衡。有鑑於此,在2018年俗稱「大同條款」的《公司法》第173條之1,因此應運而生:「繼續3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
低市值或低股價之標的
較易引起市場派覬覦
大同每次改選都會引起市場派虎視眈眈,大同的董監事3年任期今年到期後又將改選,這次是否會像以往一樣在市場上掀起股權爭奪戰,也相當值得關注。
《公司法》規定,董監事質押股數如果超過選任時所持有公司股數1/2高過的部分,不得行使表決權。也就是說,質押比重愈高,市場派想搶奪公司經營權的機會愈容易,因此,如果大股東想要回補持股,只能在市場上不計代價的買進,此時雙方爭奪籌碼,就會造成買盤增強,股價自然往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