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存夠了錢,小偉終於買下人生中的第1間房子,是5層樓公寓中的3樓。這間房子什麼都好,唯獨房屋格局以及前屋主留下的裝修讓他不滿意,於是小偉找來裝修師傅,想把室內空間再好好整頓一番。
裝修開工前,小偉本著認識鄰居、敦親睦鄰的心情,便逐戶按門鈴、送水果打招呼,也順利地開始施工。一段時日後,小偉到現場巡視進度,沒想到,2樓鄰居找上門,說因為小偉家施工的關係,導致樓下牆壁龜裂,要求小偉負責。
小偉想說,既然會聘請油漆師傅,那麼龜裂不嚴重,就直接幫鄰居粉刷處理,但鄰居卻不願意,只說「有些事情用錢就能夠解決」。
當然,小偉不甘心認栽,要求鄰居提出是因他裝修而造成房屋損傷的佐證,但鄰居也提不出任何證據。兩方爭執不下,無法確定到底是因為裝修導致的狀況?還是樓下鄰居家本身牆壁就有龜裂?
為了避免責任難以釐清,不論你是「裝修戶」,還是「裝修戶的鄰居」,其實事前都可以做一些自保的動作,降低因裝修而發生的鄰損糾紛。
裝修戶》先求合法站得住腳,再求降低鄰損可能
若為裝修戶本身,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法規委員會主委鄭慶麟建議,裝修前可以做足下列3個自保動作,依序包含:申請裝修許可、拍攝詳細照片、選擇適當工法,就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也進一步避免鄰損的可能。
招式1》申請裝修許可
第1個自保動作,就是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有了合法性,未來若有爭議,屋主才能站得住腳(詳見表1)。
然而,並不是所有裝修都需要申請許可,應先釐清裝修的定義,再來釐清誰需要申請,21世紀不動產企畫研究室襄理董家菱解釋,室內裝修是指下列4種情形:
①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②內部牆面裝修。
③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1.2公尺,有隔屏功用的櫥櫃等裝修。
④分間牆變更。
但是上述情形不包含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黏貼及擺設。接著來釐清誰需要申請,單以集合住宅來看,需申請許可的狀況如下:
①樓高6層樓以上的建物:不論住在哪一層,只要該棟為6層樓以上建物,要進行室內裝修前都要申請。
②樓高5層樓以下的建物:基本上免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但若是增設廁所、浴室,或是增設2間以上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就要申請。
取得室內裝修許可後,按照《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屋主須將許可文件張貼於施工地點明顯處。
IDID點一點室內設計董事長何佩璋說,一般實務上的做法是張貼在自家門口,但是各個社區的規定不太一樣,有些社區會要求同步張貼在社區出入口及電梯內、甚至繳交清潔費、先施作保護工程等等,除了符合法令規定外,也要符合各社區規約的要求。
招式2》拍攝詳細照片
不管是否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屋主都得在法令和社區規約上站得住腳,然後在正式施工前要進行下一個自保動作,即為「拍攝詳細照片」,明叡資產管理總經理郭惠明和鄭慶麟建議,若狀況允許,下列幾處都應拍攝建檔:
①自家內部。
②周圍鄰居的家中內部。
③與自家相連的公共空間,如梯間。
④外牆,包含自家與左右、上下鄰居的外牆情形。
在拍攝時,不能只是拍「空間」,而是要針對細部,譬如柱頭、柱尾、梁板、牆角或原先的細紋、龜裂等進行拍攝。至於外牆,因為可從磁磚有無剝落等,初步判斷該戶有無漏水或龜裂的狀況,所以亦可拍照建檔。如果擔心自己拍攝的重點錯誤,也可以拜託室內設計師或是施工的師傅協助。
何佩璋分析,當屋主留存這些照片,自然會有「Before(之前)」與「After(之後)」的對照情形,若有糾紛,屋主便能快速地提出佐證比對損害情形,將責任釐清。
雖然鄰居通常不會同意讓外人入內拍攝,但屋主最起碼可以透過聊天的方式,讓對方知悉你要裝修的項目,帶著「不好意思,裝修期間暫時打擾」的態度,進一步透過鄰居了解這棟建物過去有哪些較脆弱的地方?哪些鄰居裝修曾出現過糾紛?原因是什麼?
「畢竟鄰居住在這邊,最了解這棟建物的狀況,如果知道地板敲打容易造成漏水的狀況,那就盡量避免。」御匠設計工程負責人陳銘達說。若由專業人士協助拍攝,也可以跟鄰居說「順便請師傅幫你目測一下有沒有要修補的地方」,以幫忙檢查的角度切入,讓鄰居接受你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