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就是買保證,這是一般人買保險常有的感覺,以為保險只要繼續投保,保險費就不會改變。最近有1張熱銷的醫療保險附約,在某個年齡層一下子調高將近2倍的續約保費,立刻在市場上造成話題。許多人才發現原來所謂的保證續保保單,並沒有保證費率!
一般而言,若投保長期保險,因採取平準保費,保險費大多是固定的。但前面提到這種保證續保的保單,大部分都是1年期的短期保險,銷售時為了爭取客戶或是其他行銷上的考量,會在契約中明定「本契約保險期間為1年,保險期間屆滿時,要保人得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本契約繼續有效,本公司不得拒絕續保。」的條文,也就是所謂「保證續保」條款。保單到期時,只要客戶繼續繳交續保保費,保險公司就不能以客戶身體狀況條件變差或任何原因拒絕續保。
因為這種保險本來就是1年1期,在法律關係上,續保保險並不是原本契約的延長,可以視為重新簽訂1張1年期的新約,保險公司只是放棄核保的權利,但既然是新契約,自然可依當時實際的狀況調整保險費,或是以較高年齡費率來收取保費。但常常因為市場競爭或是附約等關係,調整幅度不大,一般人比較沒有感覺,除非像本次案例一下子大幅調整,而且超乎一般人的期待,才會讓媒體注意到這件事情。
其實不是保證續保的保單才會發生爭議,市場非保證續保的定期險,也常常引發糾紛,最常見的是客戶以為保險公司過去每年都同意續保,代表以後一定也要續保,但其實不然,因為契約已經明定保險公司是可以選擇的。還有許多終身醫療保險,雖然現在看起來費率是固定的,但是契約條款裡面還是有保險公司可以定期調整費率的條款,當保險公司依實際經驗損失率達到調整保費之標準時,還是能調整續期保費,只是現在較少有公司敢動用這個條款。
經過這件事情以後,讓更多消費者知道保證續保以及長期健康險,雖然有保證會繼續承保,但並不保證保費不會變動。往後保險公司基於公平待客精神,應充分告知這項保單資訊,只有事先講清楚,才能減少事後衍生的爭議。
小檔案_彭金隆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經歷: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評議委員、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副祕書長、台灣風險與保險學會秘書長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國立政治大學銀行保險研究發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