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業務員進行保險招攬行為時,除了應取得客戶親自簽名的投保文件外,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只要業務員招攬的商品是人身保險(如壽險、健康險、年金險與傷害險等),應該要親自晤見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這就是台灣實施多年的保險招攬「親晤親簽」制度。但此規定並非鐵板一塊,若情況特殊,得到主管機關同意時,業務員招攬可以不用親晤親簽;在這樣的法規背景下,現行投保模式可以區分成4類方式。
第1種方式是民眾透過保險業務員,採用紙本要保書投保;第2種是民眾一樣要透過保險業務員,但採用平板電腦進行行動投保,這2種業務員都必須親自與客戶見面才能完成投保,文件是否無紙化是兩者主要差別;第3種也是民眾透過業務員投保,只是全程在電話中完成,既然主管機關同意在電話上完成投保,自然不用面對面,而是改採錄音存證代替;第4種則是民眾完全不透過業務員,直接經由網路向保險公司線上投保,自然不需親晤。上述4種投保方式中,前2種占保險公司絕大多數的業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