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房屋漏水問題一直是引起國人房地產消費糾紛的主因,根據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統計,2022年第2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共有515件,其中房屋漏水問題占了70件,占比達14%,為引起糾紛的最大原因(詳見圖1)。
小劉正是漏水屋糾紛的事主之一。下定決心買房前,前屋主、房仲皆未說明有漏水的情況,但交屋後,恰好為梅雨季節,小劉準備著手裝潢卻發現有幾處窗框、門框都有水流進來,於是他與前屋主聯繫,要求對方處理。
經過三番兩次溝通,前屋主答應幫小劉支付窗框、門框的防水工程費用,但是要求小劉在修繕完後必須簽訂切結書,保證日後若再漏水皆與前屋主無關。之後前屋主找來防水工程行,完成漏水修繕,雙方也簽訂了切結書。
沒想到,近期頻繁的颱風過境帶來豪大雨,小劉的房屋又漏水了!他翻找防水工程行提供的估價單,上面載明工程有2年的保固期,但尷尬的是——估價單上,竟沒有載明他們發現再次漏水的部位,「雖然當時修繕,師傅有修到那個地方,但工程行咬著估價單上沒寫,要我們不爽就直接告。」小劉無奈地說,現在雙方僵持不下……。
漏水情事百百種,但在消費關係上,社團法人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其實可分成2大狀況:第1種是交屋後才發現漏水、第2種則是對於漏水處理有爭議,以下將分別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