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主管機關擔心國人保障不夠,一直大力推動國人保險保障提高方案,並持續強化保障型保險商品的推廣,風行草偃讓保發中心、壽險公會及保險業者在官網上紛紛設置保障型保險商品專區。到底保障型保險指的是什麼?
保障型保險並不是嚴謹的法律名詞,《保險法》把保險分成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2大類,然後各別列出所屬險種,例如人身保險分為人壽、健康、傷害與年金保險,但整部法律都沒有保障型保險的描述。在學理上,也少見保障型商品這個名詞。保險是風險管理的工具,因有風險的存在,可能會造成損失,為填補這個損失,才有保險的存在。換言之,如果保障是指填補損失的話,只要是保險,幾乎都算是保障型商品,只是不同商品填補不同型態損失的差別而已。
國內某智庫在官網提出保障型商品的定義:「泛指一般的終身或定期壽險、意外險及醫療險等,除了還本型終身壽險或定期養老險,以及投資型保險以外的商品,都是廣義的保障型保險。」集保公司的「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列出定期壽險、小額終老保險、重大疾病健康保險及微型保險4類商品。前者用排除法、後者採列舉法,都無法給出周延的定義。正因為保障型保險本來就不是一個嚴謹的名詞,更缺乏法律或學理上的支持,才始終無法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