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民健保與商業醫療險之間,為了必須住院才能符合保險理賠條件的議題,引發多方高度重視。過去市售的醫療險,常約定必須以住院作為給付要件。但因醫療技術的進步,許多本需住院才可治療的項目,已可門診治療而不需住院,因此有人主張醫療險不合時宜應要調整。
保單設計多依過去發生經驗來推估未來的成本,但過去經驗往往無法準確預測未來發展。以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為例,是為了要彌補健保的給付缺口而設計。當時會考慮以住院為計費基礎,除了有過去完整的住院發生率外,更重要的是住院通常由專業醫師而非病人決定,較能控制道德風險。但若保戶可以因為主動要求醫院給予非必要性的住院而獲得理賠,就會讓保險公司原本的計費基礎受到挑戰,加上防疫險天價理賠的陰影,估計壽險公司一定也不願意讓步。
再者,因新藥、新療法不斷推出,健保給付條件常無法及時跟上,令健保給付缺口快速增加。雖然許多保單有設定給付的上限,但健保不給付的部分就可由醫療險埋單,而其中的實支實付險很像是一張沒寫金額的空白支票。對消費者而言,既然這類保險可以給付差額,自然容易引發要求醫院提供選擇性醫療的動機,一些非必要的療法或藥物,客戶可以自行決定時,就會誘發出更高額的理賠,在學理上也是一種道德風險,會讓保險公司承受高於預期的負擔,這正是各家公司實支實付險損失率節節上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