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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各都會房價飆漲先別開心!財產交易所得稅更高了?2都屋主成最大苦主

撰文者:住商機構企研室 更新時間:2024-02-21 瀏覽數:4,275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財政部2月16日訂定發布「11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個人出售2014年前取得房屋,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門檻者定義,予以擴大,住商機構企劃研究室整理2023全年且屋齡在10年以上有機會適用到舊制之高價房屋交易量後發現,標準擴大後,台中增加456件為最多,高雄與新北分別增加211%與210%幅度最大,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近年台灣各都會房價飆漲,許多早年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人都獲利不斐,財政部放寬標準後,這些屋主賣屋後,財產交易所得稅至少增加1倍,出售前不可不注意。

舊制屋主空歡喜,高雄、新北大苦主

徐佳馨指出,該政策一出,許多民眾相當恐慌,不過,要釐清的是,這只針對在房地合一取得之前適用舊制的屋主,適用房地合一的屋主無須擔憂。而由於在財政部定義上,台北市過去是指交易金額逾7,000萬元,本次修正為6,000萬元;新北自6,000萬元下修至4,000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自4,000萬元降至3,000萬元;在各都會去年一整年交易中,因標準擴大,北市增幅達132%,新北增幅達210%,桃園增幅達139%,新竹增幅為159%,台中增幅為150%,台南增幅為36%,高雄增幅為211%,其中新北與高雄增幅都達200%以上,主要是近年因房價上揚,帶動大坪數或是透天價格往上飆升所致,同時,台中不斷寫下天價,在件數上也遠遠超過其他縣市,近年因南科話題帶動的台南,由於區域發展集中,加上地方對於高價接受度仍低,因此影響反而不如預期。


新制免驚,舊制賣屋預留稅源

徐佳馨提醒,根據財政部說明,這類案件因不屬個人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應以實際成交金額,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7%計算出售房屋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計算。也因此,如果去年出售高價房屋的民眾恐將面臨巨稅攻擊,建議在5月報稅季前先預留稅源,避免陷入繳不出稅的窘境。

本文獲「住商機構企研室」授權轉載,原文:財政部新政上路,高雄、新北售屋者成大苦主;舊制高價房屋交易前應先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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