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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美穗4.2億遺產,獨子無法繼承?遺產稅重、現金不足怎麼辦?律師教4解方

撰文者: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更新時間:2026-04-23 瀏覽數:0

3.實物抵繳:
(1)申請要件
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繳納期間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實物抵繳。
若抵繳的財產為繼承人所公同共有之遺產,且該遺產為被繼承人單獨所有或持分共有者,需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
(2)抵繳標的
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

實物抵繳有哪些陷阱?
A.實物抵繳的估價:
遺產稅的計價與抵繳金額,皆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為準。假設是用被繼承人名下的股票抵繳,是用 死亡當日的收盤價為準。如果股價在辦理期間大幅上漲,以股票抵稅將產生巨大的溢價損失,極度不划算。


如果是用土地抵繳,但土地價值是以公告現值計算,而公告現值低於市價,眾所皆知!因此,採取此方案,就是將實際上價值更高的不動產,用較低的價格折讓給國家了,非常不划算!

B.抵繳比例的限制:
股票抵稅並非「欠多少抵多少」。如果股票價值只佔遺產的一部分,抵稅金額會按比例受限,剩餘款項仍須以現金補齊,無法完全解決現金壓力。

4.存款繳納:
(1)申請要件
依財政部106年12月6日令規定,繼承人准比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7項規定,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
(2)申請標的
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存款繳納遺產稅。

存款繳納陷阱:
筆者處理過,繼承人們即便已經拿到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同意移轉證明書」,而向銀行辦理用被繼承人的存款,繳納遺產稅的時候,還是被銀行要求「全體」繼承人要到銀行簽同意書(而不是2/3即可,因為銀行怕被告)!

而繼承人們之間,又因為財產分配問題而意見不合,甚至是透過我和對方律師溝通後,兩邊繼承人才配合辦理,因此,實務上的運作,可能沒有您想的那麼簡單!

中山美穗案給我們的3大啟示

1.傳承規畫要「趁早」
猝逝來得太突然,沒有遺囑、沒有信託、沒有保險、沒有遺產稅的規畫、沒有任何安排。中山美穗的兒子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繼承」與「拋棄」之間二選一。

請在意識清醒時「趁早」規畫,才能把選擇權留給自己。中山美穗才54歲就辭世,而梅艷芳只有40歲就離開了我們。依據內政部公布的「113年簡易生命表」,台灣人的平均壽命為80.77歲,其中男性77.42歲、女性84.3歲。但不健康餘命約8年,因此真的要提早為自己的人生下半場與傳承規畫!才能保障自己與保護自己的繼承人,錢不要都進了國稅局!

2.資產配置應維持「流動性比例」:
在規畫資產配置時,應審視「非流動性資產(不動產、著作權版稅、股票、珠寶古董等)」與「現金/金融資產」的比例。如果資產結構過於僵化,都在非流動性資產裡,而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子女如果被迫「賤賣資產」以求變現繳稅,將導致家族財產大幅縮水。

3.善用壽險,創造即時現金流
壽險是解決遺產稅源最有效的工具。保險法第34條規定,理賠金的給付期限。保險公司應在收齊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無約定者,#應於15日內賠付。若因可歸責於保險公司之事由延遲,需加計年利1分(即10%)的遲延利息。此舉旨在督促保險公司儘速理賠,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因此,保險金在理賠後能即時撥付,且在規畫得當的情況下,不計入遺產總額。這筆即時的現金,可以用來支付遺產稅,確保子女不會因為「缺錢繳稅」而被迫拋棄繼承。

4.專業試算並納入「生前移轉」規畫:
遺產稅及繼承相關法規嚴謹且複雜。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及理財規畫顧問進行稅額預估,同時可以善用分年贈與(每年免稅額244萬元)、信託、保險等工具,逐步縮小遺產總額,將「傳遺產」轉化為更溫和的「傳贈與」,減輕後輩在變故發生時的經濟壓力。

傳承的關鍵,其實是「保留控制」與「預留稅源」

很多人以為,「我又沒有幾千萬的財產,應該不用規畫吧?」但問題從來不是金額!(這真的是很常見的迷思)而是「當你突然離開時,你留下的財產,不論多寡,是否真的能為你照顧你愛的人?」

還是會讓他們陷入「繼承也難、放棄也難」的兩難困境?你沒規畫,錢不一定是孩子的,甚至,孩子連拿都不敢拿,最後的結果可能是:

1.子女放棄
2.家人不敢接
3.國家收走

你努力一輩子的東西,可能沒有一塊,真的留在家裡,「理智的規畫,是愛的延續,而非遺憾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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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明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係台灣少數擁有理財規劃顧問資格(AFP)的律師。
亦具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中央氣象局國賠事件處理小組委員、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紀律道德委員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新北分會扶助律師...等身份,並為財經法學碩士(專長信託)。

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士
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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