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爛理財

未詳細觀看保證人條款,小心債主找上門

一個簽名28萬!別當小額貸款的人呆

撰文者:吳修辰 更新時間:2008-09-30 瀏覽數:31,389

想簽字、幫朋友做保證人之前,最好先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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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銀行主管透露,一般外資資產管理公司向銀行買下的小額信債的成本,只有原債務的一成左右,而且不包含任何利息,以小徐的例子來說,歐力士買下的債權,成本可能只有1萬6000元左右,所以資產管理公司的獲利是以倍數,因此協商壓低還款金,是唯一解決之道。

摸清執行程序 迫使資產處理公司讓步

簡榮宗表示,資產管理公司追債的方式,通常是透勞保給付、薪資扣繳憑單,追蹤債務人、保證人的下落,雖然小徐的案子已經進入法院程序,但其實資產管理公司也可以不執行,再加上資產管理公司手上的債權持有成低,因此小徐唯一的談判籌碼,即是讓資產管理公司覺得「扣不到薪水」。

銀行主管建議,對付資產管理公司的軟性訴求最好的話術是:「公司不准許員工有被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的情事,否則工作會不保。」那麼資產管理公司在兩害相權取其輕時,比較會同意做適當的讓步。

如果軟性訴求無效,簡榮宗建議,不得已,可以嘗試以「辭職為要脅」,一旦沒有薪資收入紀錄,資產管理公司扣不到款,相對於他們低成的債權,通常也會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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