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資教學
關鍵4招向銀行討回本金
撰文者:林淑玲
更新時間:20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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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張銀行給的訊息不足:
銀行若主張每月按時寄對帳單,已有告知,你可主張訊息根本不充分。且對帳單上列印的報價,僅是商品的理論價格,並非實際市場的成交價。
在連動債模擬過程中,是利用該連動債所連結的投資標的「過去股價表現」,代入該連動債所設計的計算公式,據此計算出連動債的理論價格。然而,「過去股價表現」是指何時有爭議,且恐有偏離限價之虞。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高涌誠律師:可透過集體提訴訟追討
自提訴訟容易被當成個別投資糾紛處理,目前台北地方法院有兩個判決都判投資人敗訴,可是並未形成通案。建議可採集體訴訟模式,凸顯銀行整體不正義的做法,讓法官明瞭這非個案,而是銀行整體不公義現象,投資人明顯處於弱勢,讓法官感同身受,體認事情的嚴重性,提高成功機率。
銀行主管:鎖定分行主管不斷溝通
1. 天天打電話或到銀行:
現在向銀行求償人非常多,有些理專不理睬,或是已離職,你可直接到銀行要求主管出面處理。要有長期抗戰準備,未達目標就天天打電話。
2. 在大廳談,製造壓力:
記得!到銀行溝通,姿態要放低。而且要在營業大廳直接談,不要進辦公室內的房間談判,以此對主管形成壓力。目前由於連動債受害投資人太多,銀行不願通案處理,都採個別協商賠付模式。通常銀行會先檢討個案是否有銷售不當證據,若確實有銷售不當證據,才考慮私下和解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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