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旅平險

搞懂險種 人車全方位保障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1-08-01 瀏覽數:27,236

【小提醒】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個人保險部經理徐顯武

強制責任險為一年一約,產險公司會在到期前30天通知要保人續保,若要保人到期仍不投保,保障就會失效,在未重新投保的保障空窗期內,若發生事故,將不予理賠,車主須特別注意。


強制責任險屬政策性保險,只要買車、領牌就要保,如果不保會被罰:
① 經臨檢稽查發現,將罰款3,000∼1萬5,000元
② 若肇事時發現未投保,罰款將加倍為6,000∼3萬元

理賠人:第三人責任險,加強肇事保障

主險投保,撞到其他人或車時就會啟動,可向車商保代或產險公司投保,具體內容如下:

【保障範圍】被保險汽車發生事故,導致車外第三人死亡或體傷,或是財物損失,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就超過汽車強制險保額以上的部分,給予理賠

【保  額】考量過去紀錄,重大車禍案件判決金額約450∼500萬元、修理費用30∼50萬元;扣除強制險,建議每一人體傷/死亡保險金額至少300萬元以上,每一事故財損至少30萬元以上

【保  費】依車主年齡、性別、肇事紀錄計算費率,保險到期前,會依過去一年投保狀況重新核定保費,若無肇事紀錄,保費可部分減免,每年減免10%,最多3年減免30%。舉例來說,第三人責任險第一年保費約為3,000元,第二年續保無肇事,保費打9折為2,700元

目前第三人責任險主要理賠對象以車體之外的他人為主,也就是所謂的「第三人」,車體之內的駕駛與乘客,並不在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範圍中。

所以,如果車主想要為乘客與自己投保,可另外附加「乘客體傷責任附加保險」以及「駕駛人傷害附加保險」, 擴大保險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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