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2: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
●申請期限:急診、門診治療或出院當天起2年內●準備文件:1.健保局通過的核退申請書2.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與費用明細表3.診斷書正本或影本●申請方式:向壽險公司或業務員提出申請●可請領金額:出國前有投保1年期意外醫療險,向保險公司申請剩下的3,377元理賠金。
1. 若因為意外而就醫,除了上述提到的1年期意外醫療險與旅平險可理賠外,一般團險若有投保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也能申請理賠金。2. 回台後若持續住院治療,則可申請住院醫療日額或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金。
海外突發疾病險雖規定,發病前180天內有治療紀錄不理賠,但感冒是被歸類在「突發」項目中,就算之前感冒才好,出國後又再感冒,海外突發疾病險也照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