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險
少子化、高齡化,生活照顧開支大增
長看險該怎麼保最好?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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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有的長期看護險,無法滿足民眾的需求,那麼有其他的替代方式嗎?曾泳城建議,可從現有的保險商品去做設計,保費相對便宜,也能提供一定的保障:
替代方案1》
善用失能險
保費較便宜、理賠金高
失能險是指當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失去工作能力,收入中斷時,可從保險公司手上領到一筆理賠金。因而,也有人用此來取代長期看護險的功能,只是判斷方法要特別注意。
失能險對「失能」定義是要喪失工作能力,同樣的,這點也不易判定。曾泳城就舉例,如果一個人腿傷不能走,失去原來的工作,但可以在辦公室做文書key in工作,這樣是否符合失能條件,恐怕又有得爭議了。
由於失能險多為附約,保費不貴,以失能險附約保額500萬元來說,年繳保費約1萬3,600元,一旦發生意外或疾病時,每年最高可領到100萬元的失能照護保險金。
替代方案2》
終身壽險加殘扶金
比長期看護險更優
有一些傳統的終身壽險保單,裡面多了一項「殘廢扶助保險金」的理賠項目。曾泳城表示,目前有4家保險公司推出這類產品,只要全殘或符合殘廢程度表2~6級殘規定,每年就給付保額的20%作為殘廢扶助保險金,舉例來說,若保額100萬元,每年就給付20萬當殘扶金,但給付有上限,最多到20次。
曾泳城認為,這種替代方式對全殘或2~6級殘廢認定,採用壽險公會所規定的表格,較長期看護險的定義方式來得有保障,而且保費也比長期看護險便宜,以45歲男性買有殘扶金功能的終身壽險保額120萬,年繳保費約4萬多元,較同樣保額的長期看護險便宜1成以上。
不過若真要選擇這個替代方式,他認為應注意以下3點:
1.殘扶金條件的規定:各家保險公司對理賠條件規定各不同,有的規定2~6級殘會理賠,有的規定只有發生1~3級殘才會賠,選理賠比例範圍大的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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