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常識
坐等改政策、調薪資,不如自我準備
拉高所得替代率 得靠勞退自提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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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所有人都拿「所得替代率」的高低,來衡量退休後的收入,評估能否維持基本生活品質。因此,陳登源認為這個數字,一定要正確,目前最高4萬3,900元的投保級距,既然無法真實反映勞工所得替代率,這投保薪資上限就應該打開,讓投保薪資符合勞工薪資的實際現況,也讓所得替代率回歸真相。
不過,王儷玲表示,打開4萬3,900元的投保上限門檻,拉高投保薪資級距,恐會引起雇主反彈, 認為自己目前已負擔70%保費,再拉高級距,要付出的經營成本會增多,將來可能會採取「不為員工加薪,以降低支出」的變相抵制手段。
要避免雇主反彈,淡江大學保險系副教授郝充仁認為,一定要設計配套措施,建議應讓政府負擔比例,隨個人收入的增加而下降,甚至像所得稅徵收一樣,採累進級距設計,舉例,月收入在4萬3,900 元以上者,政府、員工、雇主負擔比例從原先的10%:20%:70%,改成10%:30%:60%,收入再高,政府補助的比例就從10%繼續往下降,甚至完全不補助,改由雇主與員工自行決定分配比例。用這樣的方式,讓勞工第1層年金的所得替代率,符合實際薪資條件,高薪者領得多、繳得也多,且不會造成雇主的負擔、增加政府的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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