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退休去

雇主未按月提撥、準備金不足

2方法自救 爭取舊制勞退金

撰文者:林竹 更新時間:2013-08-01 瀏覽數:17,643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幫我們按個讚:

狀況2》 雇主有設立專戶但額度不足

方法》解決方式為先拉高每月提撥費率


在雇主或公司設立了勞退專戶後,勞工要如何確認其所提撥的比率、金額是否足夠?林芷瑩表示,勞工可以先透過公司的「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出面,請精算師依目前有舊制年資者的工作年資及薪資,估算出未來退休金的給付時間與金額,以及每月合理的提撥率,然後要求雇主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拉高每月的提撥率。

由於舊制的退休金是一次請領, 若同時有多位勞工請領退休金,對資金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會有負擔,因此林芷瑩建議,企業或雇主適合的因應方式是,短期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提高每月提撥率,以應付立即性的退休金給付;在給付完畢後,再申請降低比率,然後按月提撥,拉長時間來慢慢累積其他勞工的退休準備金。

但如果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申請退休及請領退休金,雇主卻因準備金不足或其他原因不願給付時,林芷瑩表示,勞工可準備勞保投保明細、退休申請單據等文件, 向勞工局檢舉且進行勞資協調。經勞工局查核確認,依勞基法可裁罰雇主或企業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只是一罪不二罰,一位勞工只能檢舉一次、罰一次。

如果雇主被裁罰後,仍不願支付勞工的退休金,那麼勞工就必須走司法途徑,到法院控告雇主,來保障自己的權利了。

陳秀琴重申:「還是強烈建議雇主要按月、足額提撥,因為這是受雇者的權利,且若無專戶或金額不足,依法規定,雇主必須自行補足勞工退休金的缺口,等於荷包大縮水,損失更慘重。」

【延伸閱讀】設立或撤銷專戶,都需以文書資料申請

如果是還沒設有專戶、提撥的企業,或是要撤銷專戶,領回裡面剩餘金額的企業,都要透過文書作業,向勞工局申請,以下就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的網站與申請程序為例,進行說明。首先,先進入新北市勞工局網站首頁(www.labor. ntpc.gov.tw/web66/_file/1075/upload/welcome_page/index.html)。

情況1.要設立專戶、申請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的企業:

Step1在首頁選擇左方「勞工退休準備金設立專戶相關書表」

Step2申請專戶與退休金,須填妥「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設立申請函」、「公司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及職員名冊」、「勞工退休金監督委員會章程」及「最近1個月員工薪資明細表一份」等文件資料,可從網頁中下載

Step3將文件郵寄至勞工局的勞動條件科,通常只要5個工作天就會收到設立與開戶許可的通知,且不必支付任何費用

情況2.公司裡已無舊制年資的員工、專戶要結清的企業:

Step1在首頁選擇右方「勞工退休準備金免設專戶相關書表」

Step2選擇第3點,下載8張表格

Step3填妥後一樣寄到勞工局勞動條件科,只要該科查核屬實,25天內專戶就會撤消, 若有餘額雇主可收到台銀發出的支票,領回剩餘的準備金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