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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彈雨釀災? 這些狀況保險有理賠!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7-06-09 瀏覽數: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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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 梅雨季 颱風 淹水 土石流




4月開始梅雨季來臨、夏天颱風季,台灣受暴雨洪水侵襲,帶來損害機會愈來愈高,民眾除了做好防暴雨洪水的基本措施外,也開始思考,自己的財產能否透過保險,轉嫁風險及損失?

若因洪水產生的意外,導致身體受傷,個人投保的意外險,會啟動理賠;但若是住家或汽車等財物受損,則是由產險公司推出的「颱風洪水險」啟動理賠,目前以「住宅」為保障標的的颱風洪水險,主要以附約形式,附加在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保險中;以「汽車」為保障標的的颱風洪水險,有的產險公司設計以獨立主約投保,有的則是附約,需附加在車體險主約下才能投保。


至於保障範圍及理賠項目,住宅的颱風洪水險,主要可保障住宅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毀損或滅失,另外,若因洪水過後有殘餘物需清除,而產生的清除費用,以及因修復或重建而產生的臨時住宿費用,颱風洪水險也會賠。

南山產物保險表示,颱風洪水險的保額,跟主約住宅火險保額的計算方式相同,根據中華民國產險公會「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依不同地區及樓層數標準來計算。以台北市建築結構為鋼筋混凝土,公寓2樓的不動產為例,在自負額5%的條件下,若保額100萬元,則其參考保險費約900元。相同條件下的的公寓1樓,則參考保險費約1,800元。

若不幸因颱風或洪水,導致不動產有所毀損或滅失,則會依損失金額扣除折舊後給付,若有自負額,會扣除自負額。舉例來說,若投保颱風洪水險保額100萬元,若不動產因洪水損失10萬元,假設折舊30%、自負額5%,則實際理賠金額為6萬6,500元。舉例來說,若投保颱風洪水險保額100萬元,不動產因洪水損失10萬元,假設折舊30%、自負額5%,則實際理賠金額為6萬6,500元。算法如下:
10萬元-(10萬元×30%折舊)=7萬元
7萬元-(7萬元×5%自負額)=6萬6,500元

很多人會以為,颱風洪水險是低樓層才要保,但其實高樓層住戶若住家大樓地下室機電設備或公共空間之公共設施,因颱風洪水受損,依持分比例而需分攤的修復費用,也可獲得颱風洪水險的理賠。

但保戶在投保時,必須注意,颱風洪水險並非承保所有的水災意外,例如因為消防管線爆裂引起的積水,因非因颱風洪水所引起,所以不在颱風洪水險的承保範圍內;另外像是若是因颱風、洪水,引發地層滑動或下陷、山崩,造成土石流,這屬於「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的承保範圍中,颱風洪水險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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