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沒說的事

積極衝刺演藝圈,只為攢到安心窩

安心亞:收入全給媽媽 只領零用錢!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4-07-01 瀏覽數:52,051


讓我們掌聲歡迎安心亞!」飄著毛毛細雨的6月午後,與阿Ken共同出席代言記者會的安心亞,一現身就讓繁忙的東區街道,被圍觀民眾擠得更加水洩不通,在細雨與人潮之下,她盡責地配合採訪媒體的需求,在鏡頭前擺出一個又一個美麗的pose。


被封為「最美女丑」的安心亞,2009年在《全民最大黨》嶄露頭角,敢在螢幕前拋開玉女形象搞笑、不介意扮醜扮老的她,一直給人「努力工作」的良好印象,也因此獲得不少機會,馬不停蹄地出唱片、演電影,而由她與藍正龍挑樑演出的偶像劇《妹妹》也即將在8月上映。在她積極衝刺、多向發展的背後,全為了彌補小時候家境不富裕所產生的遺憾。

困頓度日》
母女相依為命
15歲開始半工半讀

「我小時候有個目標,長大後錢包裡要放各種鈔票,1,000元3張、500元2張、100元7張,再放滿5元與10元,因為這樣會讓我有安全感。」安心亞至今不忘這件事,是因為她從小就與母親2人相依生活,而媽媽為了工作養家,每天早出晚歸,才能勉強租間小小的公寓住,即使如此,仍然曾拮据到母女2人共食1碗麵。

安心亞記憶最深的事,是有時媽媽仍擠出一點零用錢給安心亞,但沒有錢包的她,只能放在學校制服的口袋裡。看著同學手上裝著現金的錢包,她總是好生羨慕,便在內心許下1個願望:「等我長大有能力,我一定要買個錢包回來!」

但上了國中後,安心亞常有機會和同學逛街、出遊,原本只想要有1個自己錢包的願望,開始愈變愈多,像是漂亮的衣服、可愛的小飾品等等。不過,安心亞也知道,媽媽要負擔的家庭經濟已經很重了,所以她從沒想過向媽媽拿錢,而是自己想辦法,於是她從15歲那年的暑假,就開始打工賺錢。

「坦白說,我那時打工只有3分鐘熱度,有興趣的工作我認真做,沒興趣的我就不想去,結果被fire(開除)掉,所以我做過非常多的工作。」安心亞苦笑著回想。到底做過哪些呢?像是在騎樓擺攤賣耳環躲警察、東區茶街服務生、便利商店站櫃檯當店員等等。

考上高中後,原本她還是持續白天上課、晚上打工的生活,但長期的夜間工作,讓她沒有足夠的精神應付白天的課業,因此她做了調整,申請轉念夜間部,白天則找到1家中小企業做櫃檯總機,月領薪水2萬5,000元。對1個高中生來說,這樣的收入用來支付學費與生活費,綽綽有餘。但安心亞不好意思地表示,當時的金錢觀念不成熟,薪水付完學費後,全被她拿去跟同學吃喝玩樂、逛街,花到沒存下什麼錢。

力求表現》
1天跑8個試鏡
不惜扮醜裝老搏出頭

高中畢業後,安心亞仍是在各種打工場所中換來換去,有一天,打工的老闆看她上鏡頭又個性活潑,轉介紹她做展場的show girl。她對此工作有興趣,也覺得自己適合做這一行,便停掉其他的打工,投注全部心力與時間經營show girl工作,雖然收入大增,但也讓她嘗到人生中第1次投資失敗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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