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不死我們的東西,會使我們更堅強。」──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在資金投入特定股票之前,他要的是這檔股票能夠展現「持續的獲利能力」。在2007年的致波克夏(Berkshire Hathaway,美股代號:BRK.A、BRK.B)股東信中,巴菲特進一步闡述了自己更喜歡投資何種類型企業的想法:「真正優秀的企業必須有一條歷久彌堅的護城河,能夠保護投入資本的出色回報。資本主義的天性,會導致任何高回報企業的城堡遭受競爭對手的反覆攻擊。」因此他一再強調「買具有悠久盈利歷史,並擁有主要商業特許權的公司。」「偉大企業的定義:經過25年或30年仍然能夠保持其偉大企業地位的企業。」
巴菲特和他的老師班傑明.葛拉漢(Benjamin Graham)最大的不同在於,葛拉漢投資重視的是定量的量化方式,在投資組合裡買進大量的便宜股票,期望這些夠多的企業股票可以克服市場多變的狀況,藉以提高收益;但巴菲特較著重在定性的因素,他尋求的是「居優勢地位的傑出公司,其擁有的特許權難以複製,而且可以持久或幾乎永久保持下去。」
巴菲特幾十年來的選股風格,我們可以將它大致總結為「在較成熟的產業中,尋找因具有很強的品牌力,或是產品擁有獨門技術或配方,讓企業具有市場壟斷或寡占優勢,使得企業對其產品具有一定定價權」的企業。短短的幾行文字,就可以點出股神堅持多年的投資原則,而這一段話裡面所提到的重點品牌力、獨門技術或配方、市場壟斷或寡占優勢、定價權等,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護城河和競爭優勢。
「護城河」這個名詞是1993年巴菲特在致波克夏股東信中首次提出的概念,是指企業能夠維持經濟競爭優勢,來保護它的長期獲利和市場占有率的能力,也定義了經濟競爭優勢所具有的3項特性:
1.被需要,有人需要它或者是希望得到它。
2.沒有接近的替代品。
3.漲價的權力不會被限制。
1999年,巴菲特在接受《財富》(Fortune)雜誌採訪時也引用了護城河一詞,用它來概括他的價值投資理論。巴菲特當時如此描述:「就投資一家企業而言,關鍵不在於其所在的行業給社會帶來多大的影響,也不在於企業取得多大的增長,而在於公司擁有的競爭優勢,以及競爭優勢可以持續的時間。只有擁有寬廣、可持續護城河的產品和服務才能給投資者帶來豐厚的回報。」
巴菲特建議投資人利用企業是否具備護城河,來幫助自己進行股票的篩選。著眼點不是去分析某個產業將對社會造成多大的影響,或者它能有多大的成長;而是要去判斷這家公司在經濟上的競爭優勢,更重要的是,競爭優勢必須具有耐久性,訣竅是試著找出它現在所做的和10年前相同的事業,為什麼呢?
1.事實上,10年是一段不算短的時光,企業有足夠的時間來修正既有的問題,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盈利模式,足夠證明這家企業有能力繼續往正確的道路前進。
2.能撐過10年的企業都有很穩固的基礎。如果它們在未來持續做相同的事,出錯的機率會很低。
3.思考一下,10年後,是賣霜淇淋的冰雪皇后(Dairy Queen,為1940年成立的美國知名連鎖冰品品牌,1998年成為波克夏全資子公司)還是某個軟體公司會繼續存在?冰雪皇后的霜淇淋已經存在80年,證明在這80年間經歷過無數的經營困難,擊退無數的強力競爭或挑戰者而生存下來。但是現在風光的軟體新創公司就像初出茅廬未經世事的社會新鮮人,必須拿出在社會上賺錢的真本事,時間才能證明它的生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