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議新手投資人挑選權證時,不要購買距到期日太近的權證,一方面是權證的時間價值,會隨著到期日越近而遞減速度加快 (如圖一)。另一方面,通常剩餘日不多的權證,買賣價差比也會相對較大(如圖二)。
那這對投資人在買賣權證上有什麼影響呢?
首先,簡單提一下何謂買賣價差比,它是投資人在交易權證時,一買一賣間的必要支出成本。正常情況下券商造市均會提供委買與委賣價,舉上面055875台積電麥證1C購01的例子,券商的合理報價是委買價1.23委賣價1.24,表示投資人買這檔權證時是用1.24買,但賣回則是1.23。而中間的0.01便是所謂的買賣價差,那買賣價差比就是0.81% (0.01/1.24),即買賣價差的成本佔原先買進該檔權證的成本多寡,因此買賣價差比越低越好。
假設該檔權證已經快到期了,現在的股價還距離權證的履約價有很大的落差(深價外),那麼權證與現股的價格連動性並不高,即便現股漲了,權證價格也不太會有明顯的變化,因此發行商為避免投資人購買,便會拉開委賣價,或不報委賣價(不讓投資人買),使得買賣價差因此拉開。
且主管機關也有訂定相關法規,當權證距到期日15個交易日內,發行商是可不報委賣價或不積極賣出的(鋪單量少)。表示,投資人此時若想賣回給券商,還是可用券商報的委買價賣出,但若想購買,則發行商是可不報委賣價再賣給投資人。因此,建議投資人在購買權證時,儘量避免交易距到期日接近的權證,便是這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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