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寶珠今年60歲,在同一公司工作已超過20年,她打算退休回家含飴弄孫享清福,但又擔心:「我適用的是勞退舊制,不曉得雇主有沒有幫我準備退休金?沒有的話,將來退休生活會不會受影響?」
A:依2015年勞基法增修條文規定,每年年底勞動部須檢視企業退休金專戶餘額,若不足以支付隔年要支付的退休金總額,雇主須在隔年3月底前補足,未補足雇主將被開罰9萬∼45萬元,保障舊制勞工權益。
2005年7月1日上路的勞工退休金新制,讓退休金可跟個人走,但依勞動部統計,目前全台灣仍有140萬名勞工,仍維持勞工退休金舊制,其他勞工則選擇新制,舊制年資結清先領回退休金,或未來與新制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