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健保還需要保醫療險嗎?」台灣全民健保制度獲得國際肯定,幾乎全台灣民眾都有享受到健保的醫療照護。雖然如此,健保還是有保不到的地方,例如:看護費、病房升等差額,尤其以日計算的自費費用,對於有長期、重症的病患家庭來說實在是吃不消。
2010年1月1日起,健保給付進入「DRG制度(詳見名詞解釋)」,目前有401項疾病從原本「用多少給付多少」的給付方式改為「同病同酬」,相同疾病採同一標準,大大縮水了健保的保障範圍(詳見表1)。
名詞解釋_DRG制度
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中文名稱為「診斷關聯群」,是一種新的健保給付制度,健保署將疾病分成不同組別,採取同一組別疾病統一給付金額,依過去醫界提供服務的平均數據為基礎,針對同一類疾病計算應給付醫院的費用。台灣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階段性實施,預計共有5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