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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日必知》學保每學期只繳100多元理賠超多 發燒、校外受傷都賠!

撰文者:小花平台 更新時間:2018-08-28 瀏覽數:136,194




暑假已經過了快一半,在暑假開始前,有網友PO文:「校門關比鬼門開更可怕!」圖文搭配活潑,令人不覺莞爾、會心一笑。只是,校門關=鬼門開?孩子放暑假了,除了要提前「卡位」熱門夏令營外,還要想方設法規劃不同的課程或是活動「塞滿」孩子的時間⋯⋯,孩子一放暑假著實讓父母一個頭、兩個大,尤其是萬一不小心受傷或是發生意外事故,豈不掃了放假的興致?

小花平台提醒家長們,根據衛福部統計數據顯示,暑假期間意外事故頻發,更為學生溺水事件高峰期,你知道「學生團體保險」就算是寒暑假,在校外受傷也有理賠?以下一起來了解每年學雜費在繳的「學生團體保險」有哪些保障?又可以申請哪些理賠項目?攸關家長與學生的權益,你不可不知!

107學年度學保國壽得標 與去年有2大差異
每到學期末、寒暑假前,學校就會發放繳費通知單,打開一看洋洋灑灑多達20餘項,其中「學生團體保險費」一項到底是在繳什麼?其實,這是政府依照《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凡是高中職以下學生都統一納保,且每年重新招標、新學年度(107年)由國泰人壽以每人年保費新台幣525元「連莊」得標,略低於去年(106年)的567元。


有關現行「學生保險」保障項目有哪些?又有哪些理賠條件?依照教育部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主要保障內容包括:疾病或是意外身故保障、失能給付、生活補助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集體中毒慰問金及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限免繳保費學生)等,其中1/3保費(175元)由政府補助、自行負擔2/3保費(350元)。

據得標的國泰人壽表示,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與106學年度有2項不同:

差異1》針對65歲以上的學生,保障範圍僅侷限在意外事故且保費需全額自負,至於65歲以下的學生則由政府部分負擔。

差異2》針對「住院醫療保險金」和「傷害門診保險金」醫療費用,只要達500元以上者全額給付、未達500元者則完全不給付;但是有一個例外情況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未達500元者由教育部補助,並由國泰人壽代為給付。

除了上述的2項差異外,列入106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保單條款有關「帶病投保」的新規定:「為了避免『帶病投保』,『學生團體保險』明訂幼兒園新生入學前的既有疾病,不在理賠範圍內。」在107學年度則繼續施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107學年度將延續106學年度新增的「既往症不理賠條款」,規定幼兒園新生入學前的既有疾病,例如患有先天性疾病,就不在理賠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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