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常識

活用「契約轉換」或「開放給付」

花小錢 讓陽春保單再升級

撰文者:林家媛 更新時間:2010-07-30 瀏覽數:25,192



當保費繳到第12年,恰巧碰到保險公司開放契約轉換,只須補足過去差額保費共75萬元,之後8年內只要每年再繳保費6萬元,就可以將壽險轉換成年金給付型養老保險。等到60歲後,就可以每年領12萬元,領終身,增加更多的保障。

實務做法:投保人可具備保單、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等資料,找業務員或保險公司進行契約轉換。不過為了趨避風險及費用問題,各保險公司對保額、轉換險種及期間亦設有不同規定,建議消費者可先參考壽險同業公會公布的「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及各家保險公司網站公布的契約轉換規定,再看看是否適合進行契約轉換。

注意事項:雖然新、舊保單的投保年齡與保險始期相同,但是當轉換前後的保單險種與保障內容不同時,保戶需要了解的就是新、舊保單的保單價值金差額。

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或部分醫療險都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當消費者提出契約轉換的要求時,就要比較原保單與新保單之間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若新保單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較原保單高,保戶就必須補繳費用;反之,保險公司則須退還保費給保戶。

有些不肖業務員會慫恿客戶進行契約轉換,但事實上是以契約轉換之名,行解約之實;透過這樣的方式,業務員再賣你一張新保單,可以多賺一筆佣金。如果是單純的契約轉換,因為新、舊保單的投保始期相同,所以不具有新保單提供的10天契約撤銷權。

此外,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會設計變更契約的專用申請書,將「解約」另外設計成不同申請書,以方便區隔;若只有一種申請書樣式時,保戶必須特別小心,留意變動事項的勾選項目。

方法 2》開放給付

適用商品:醫療險、防癌險、重大疾病險

適用時機:針對醫療險給付項目或批註條款,保險公司有時會做調整,保戶不必更約、也不必加保,即可適用新條款。

制度說明:當消費者發現,很久以前購買的保單,都無法理賠現在新的醫療項目或手術理賠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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