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

看懂你的保單,才能「有保有理賠」

聰明避開醫療防癌險糾紛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1-03-02 瀏覽數:48,987

分析

此案例中,陳小姐因不符健保給付標準必須自費,而需依賴保險津貼與家人經濟支撐才能夠存活。為避免遭遇類似的風險,投保防癌險是否就能解決?大誠保經資深副總經理李漢文表示,目前市面上的防癌險,並沒有針對癌症口服標靶藥物的使用給予理賠,要彌補這筆費用支付缺口,可能得靠其他保險。


除標靶藥物,還有一些先進的化療技術(如電腦刀、螺絲刀等治療方式),讓病人在不需住院的情況下,得到更好的治療,但這些都不在目前防癌險的給付項目之中,在「有藥可醫,但沒錢可付、保險不一定理賠」的情況下,事前能怎麼做,才能獲得較多保障?有下列3點建議:

方法1》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李漢文建議,通常保險公司防癌險所提供的給付範圍包括「初次罹癌」、「癌症住院醫療」、「癌症手術醫療」、「癌症門診醫療」、「癌症身故」等項目,大多是針對單一項目進行定額給付,如購買1單位的癌症險,給付初次罹癌10萬元、住院醫療每日2,000元等。

但現在癌症住院天數不斷降低,可能住院3、4天,領到住院醫療保險金8,000元,卻還不夠支付數萬元的自費醫藥費用。

因此,選擇「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是最佳解決方案,可利用這方案,來補強住院期間支付的高額醫藥費用。

方法2》提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因為防癌險與醫療險給付條件相同,必須「先住院,才理賠」。但目前的「標靶藥物」治療大多是在門診注射或在家服用,在「不需住院」且條款未載明標靶藥物可理賠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不予理賠,讓保戶背負沉重的經濟負擔。

不過,「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可讓保戶在罹癌初期,拿到一筆定額的理賠金,李漢文建議,應拉高初次罹癌保險金的理賠金額到30萬元;或選擇「有初次罹癌,但住院不理賠」的防癌險,與實支實付醫療險一起搭配,不論住不住院,都能補強自身醫療費用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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