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假如我們問一個用戶「想不想吃米其林三星大餐」?「想不想環遊世界」?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可用戶會不會真的選擇去吃大餐和環遊世界呢?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取決於他們有多想耍,以及他們能否負擔行動的成本——付出相應的錢、時間、精力去做這件事。
因此,產品設計中所探討的產品需求更靠近經濟學研究的需求。任何時候,我們都要意識到:想要、要得起、要的行動,是完全不同的3件事。「想要」是需求存在的前提,「要得起」是用戶行動的綜合成本足夠低,「要的行動」則是用戶最終的選擇。只有當用戶非常「想要」某個產品,又完全「要得起」的時候,用戶才可能對產品產生需求。
最後,讓我們記住關於需求的2大要點:
1.需要不等於需求,但需要是需求存在的前提。
2.不能用行動表達的不是需求。人們對某種產品的需求和得到它要支付的成本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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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_李 立
互聯網觀察者、商業案例研究者,長期從事移動互聯網產品設計工作。曾任職於騰訊公司7年,先後在騰訊QQ秀產品部、無線安全產品部擔任內容策畫與產品策畫。原QQ同步助手產品經理,曾參與微信產品合作項目。
2014年離開騰訊後,參與股權眾籌平台天天投等多個互聯網創業項目的研發。
2016年加入優質內容運營平台考拉看看,從事商業書籍策畫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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