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們中南部地區常傳出有一種「往生互助會」,向老人們收了錢,日後卻無法給付的糾紛。報紙有寫金管會鼓勵壽險公司辦理小額終老保險,年繳1萬多元,就可買到30萬元身故給付,還說保費僅是市售同類型保單的6~7折,看起來很不錯。其實我年近70歲,有一筆退休金,3個子女孝順,1年給我的紅包超過30萬元,我還需要這樣的保險嗎?
(網友 嘉義余媽媽)
A:我有看到資料,你說的小額終老保險的商品型態為「傳統型終身壽險主約」及「1年期傷害保險附約」,前者保險金給付規定為30萬元,後者是2萬元,不得有增額或加倍給付。金管會規定每人只能買1組,壽險公司必須把投保資料通報給壽險公會,避免重複投保。
根據試算,55歲男性購買30萬元的20年期小額終老保險主約,繳費20年,年繳保費1萬2,000餘元,比起同樣保額的壽險商品,年繳保費約1萬8,000多元,的確等於打了6~7折。不過,身故或者是全殘給付上限僅30萬元,這樣的規畫,當然是可以減少你所說的,往生互助會向老人們收了錢,日後卻無法給付的糾紛,因為這些互助會都是民間組織,沒有保障。
上述的小額終老保險,1年繳1萬2,000餘元,繳20年,就是25萬餘元,跟身故時給付30萬元,差距不大。老人家不一定要有這類壽險,但是一定要有存款積蓄。
因為壽險保障的目的,是為了在身故時,留一筆錢給家人;或是不幸發生全殘的狀況時,能有一筆保險金可用。而在台灣生活,生病時已有健保這層保護網,如果有額外的自費支出,也都能由積蓄中負擔。依照你的狀況,身邊已有一筆退休金,且子女孝順,其實不需要買這樣的保險。
小檔案_夏韻芬
學歷︰政治大學EMBA、輔仁大學社會學系
經歷︰非凡財經台《當代理財王》節目主持人、董氏基金會健康雜誌總編輯、
《工商時報》、《中時晚報》撰述委員
現職︰中廣《理財生活通》節目主持人、三立《HOLD住財富好韻來》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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