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在北市羅斯福路6段買了華固新天地的房子,即將交屋卻碰到青天霹靂!因公告地價調漲,而買地上權的屋主須繳交地租,比地價稅高出10幾倍,每3年還要調漲。我想省錢才買這類型房子,但地租愈來愈高,房子價值卻每年下降。我想忍痛斷了,違約可解決問題嗎?
(網友 李先生)
A:因為公告地價調整,你買的地上權建案,不需要繳地價稅,但是需要繳租金。地租是3.5%,是一般地價稅0.2%的17.5倍,在公告地價調漲後,暴增的地租成了沉重負擔,目前我知道該社區已有準住戶成立自救會抗議。
你現在擔心地價每3年調高,但是房價下跌,因此想要出脫房子;以目前的房地產景氣來看,應該不容易回本。要面對不可預期的未來,對於退休族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壓力。
如果要解約,應該是比較可行的一途,只是根據規定,違約需要賠付總價的15%,所以我想你可以先計算一下這個損失,再來決定是否違約處理。另外,也建議你跟自救會相關人士聯繫一下,也許會有比較多的資訊,再來做決定。
小檔案_夏韻芬
學歷︰政治大學EMBA、輔仁大學社會學系
經歷︰非凡財經台《當代理財王》節目主持人、董氏基金會健康雜誌總編輯、
《工商時報》、《中時晚報》撰述委員
現職︰中廣《理財生活通》節目主持人、三立《HOLD住財富好韻來》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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