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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贈與免稅額,送子女豪宅免課稅

搶在年底前 搭上節稅末班車

撰文者:黃漱玉 更新時間:2007-11-01 瀏覽數:7,561



以高價股聯發科為例,目前行情在每股600元左右,如果父母在聯發科股票未上市前,就買來送給子女,那時候只要以面額10元計算贈與額,以稅法規定的基本免稅額父母兩人各110萬元計算,可以贈送22萬股的聯發科股票給子女,幾年後的現在,股票價值高達上億元。

當然,父母對股票也要有獨到的眼光,才可以選對高增值的股票贈送給子女,才可以讓子女享受股票日後增值的利益。

贈與股票,同樣可以利用附負擔的贈與,拿股票質押借款,贈與額還可以扣除借款的部分,可以贈送的股票張數更多。

除了贈送不動產、股票,因有移轉紀錄可查,不當規畫較容易被國稅局補稅,必須利用上述方式進行租稅規畫外,贈送其他的財產,例如車子、珠寶等、較無紀錄可查,除非太過囂張,引起國稅局注意,否則愛送多少就送多少,沒有稅負的問題。

夫妻互相贈與可免稅 其餘對象皆須課稅

而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之間贈與免稅,老公要送給老婆多少的不動產、股票、名車或鑽石珠寶,也都不必擔心會被課稅。

如果是送給小老婆,就另當別論了,因為小老婆並非民法規定的合法配偶,如果送的是名車或鑽石珠寶,不必擔心會被課稅,但是如果送的是不動產或股票等有移轉紀錄可查的,也要納入每人每年111萬元免稅額的考量範圍,超過的部分就要繳稅了。

還有一些看似沒有贈與的行為,也會被國稅局視為是贈與。

例如,借錢給兄弟姐妹、子女等,如果事後沒有收回借款,會被視為贈與課稅。

又如,借1,000萬元給弟弟,只要求還400萬元,那麼未還的600萬元就會被視為贈與課稅。

再如,價值2,000萬元的房子,賣給姐姐,只收1,000萬元,另外的1,000萬元差額,就視為是對姐姐的贈與,必須課贈與稅。

同理,出錢幫兒子購買價值1億元的房子,只向兒子要回3,000萬元,另外7,000萬元,也算是送給兒子,當然也要課贈與稅。

搞清贈與免稅額 少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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