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

發生率提高、醫療支出也高

擔憂罹患重大疾病 怎麼投保才妥當?

撰文者:林 竹 更新時間:2016-07-01 瀏覽數:5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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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敏家族有高血壓病史,長輩曾中風,她擔心自己未來可能成為重大疾病患者,想透過保險轉嫁未來可能的醫療費用風險。業務員建議她可在重大疾病險甲型或乙型、特定傷病險、重大傷病險等4種保單中挑選。她因為預算有限,要怎麼選最恰當?

根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統計,截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全台灣「重大傷病證明」領證人數逾96萬人,與前一年領證人數91萬人相較,1年成長5.4%。


另外,依據2014年統計資料,國人所繳健保費中,每100元有27元花在重大傷病患者的醫療,較2013年成長3.3%,顯示重大傷病會明顯拉高民眾的醫療支出。

為降低保戶在重大疾病醫療費用的支出,保險公司針對「重大疾病」,設計出重大疾病險甲型、重大疾病險乙型、特定傷病險與重大傷病險等4種保單,轉嫁消費者擔心的風險。

回顧重大疾病險在台灣的發展歷程,早在1990年代,就推出針對7項重大疾病進行理賠的「重大疾病險」,2000年後又有保險業者將發生率較低的中重度疾病納入,推出「特定傷病險」。至於重大傷病險,則是在2014年新研發的保單,主要是連結健保局重大傷病證明的理賠範圍,只要保戶取得健保局核發的重大傷病證明,即可獲得理賠。2016年主管機關又將重大疾病險再依輕、重度,分為甲型與乙型。

目前這4種保單都是「一罹患疾病,就理賠整筆保險金」的一次給付型產品。不過,友邦人壽行銷長李正偉指出,各類保單理賠的範圍與項目,差異甚大(詳見表1)。

最晚推出的「重大傷病險」差異尤其明顯,因為這種保單的理賠範圍不是由保險公司訂定,而是依循衛福部規定,只要保戶罹患的重大疾病,符合衛福部訂定的「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中所載之傷病項目,保險公司就會理賠,理賠定義在4類保單中,相對清楚、又明確。

若比較保費,最早推出針對7項重大疾病設的重大疾病險,因這7項重症罹患率高,保險公司出險率也最高,保費因此較貴。在2016年區分的甲型與乙型2種保單中,又以甲型因為會給付身故理賠金,保戶如果終身未曾罹患任何重疾,身故後受益人仍可拿回保戶所繳的保費總金額,因此保費最貴;乙型重大疾病險則大多不含身故保險金,保費較甲型便宜。

至於特定傷病險雖然理賠的疾病項目數較重大疾病險更多,但是保障一些罹患率較低的特殊傷病,保費相對較便宜。另外,重大傷病險雖然可擴及衛福部認定的重大疾病範圍,因剛開始推出,保險公司出險率較低,保費因此會比重大疾病險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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