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小常識

屋齡20年以上、7樓以下住宅皆可申請

拿政府的錢 幫老公寓裝電梯

撰文者:郭莉芳 更新時間:2013-06-01 瀏覽數:4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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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實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協理鄭銘堯指出,如果要走「建管」的程序來加裝電梯,又可以分成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若電梯內裝在建物內部,須打掉部分樓板並加強建物結構,則要申請雜項及變更使用執照,再加上部分住戶可能不願意犧牲原有居住空間或變更大門進出方位,協調難度較高。


第二種是採取「建築體外掛電梯」的方式,只要社區內有足夠的閒置空地即可,未來直接申請建照併雜項執照,相對比較簡單,郭至剛老家的成功案例也是屬於這一種。

透過這個管道的優點是申請速度較快,約1年內可完成申請與安裝程序,但缺點卻有:1.全部自費, 由各住戶依照比例分攤。2.即使當初簽署同意書,但到時候要付款時,有可能會有住戶反悔、不想掏錢的風險。

4大關卡作梗,電梯安裝補助難落實

這個政策上路迄今第3年,攤開過去的申請紀錄,申請的案例少、通過的案例更少。

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部專案研究員張偉瑜表示,2011年申請安裝電梯補助的申請案共26件, 2012年僅有6件,目前都還在審核程序中。新北市的狀況好一點, 2011年共有18件申請案,迄今有5件過關,2012年則有8個申請案,目前均在審查中。

之所以申請件數不如想像得多, 主要是面臨以下4大關卡:

關卡1》需全體住戶同意低樓層鄰居難說服

目前正在輔導台北市金山南路3 棟老公寓安裝電梯的伯特利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總經理何建智表示,因為不管是透過哪一種方式申請,都要取得100%住戶的同意後,才能進行。

但最常遇到的狀況是,1樓住戶有獨立門戶出入,也不需要搭電梯,因此總覺得不干他的事,其他住戶同意就好;2樓住戶會認為他爬1層樓就到家,沒有電梯也無所謂,更何況還要掏錢出來安裝,更是不願意。

為什麼需要整棟住戶全數同意才能施作?何建智進一步解釋,因為電梯安裝會牽涉到建築結構與公共安全,這屬於全部住戶的相關權益,因此需取得所有的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

關卡2》1樓有既成違建導致安裝空間不足

即使全部住戶都同意了,接下來要面臨的問題則是「電梯要裝在哪裡?」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曾公開指出,老舊公寓多半有前院或後院,可透過外掛方式增設電梯,或是將原有樓梯空間挪部分用作電梯空間,再外推一些空間即可加裝。

但是實際的情況卻是,多數公寓的1樓有搭蓋作住家使用,或作車庫、私人庭院用途的空間,一旦需要空間來增設電梯,就有可能影響到原有的使用空間,讓1樓住戶願意同意的機率降低。

即使這部分的增建是屬於違法使用,其他住戶有權益要求1樓退還使用空間,但是一來走法律程序追討,曠日廢時;二來也有損鄰居感情,甚至1樓住戶反過來要求頂樓住戶也把樓上的增建空間一起拆除,反而更容易撕破臉。

若想透過都更程序、申請安裝補助的民眾,近期要密集留意是否有「老屋整建維護」補助申請。目前台北市與新北市尚未公布2013年的申請時間,預計在下半年就會公告。台北市民可撥打(02)2321-5696#2811洽詢都市更新處。新北市民可上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網站上的「宣導專區」中的「老屋拉皮補助申請」,或可撥打(02)2950-6206 #613∼614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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