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小常識
屋齡20年以上、7樓以下住宅皆可申請
拿政府的錢 幫老公寓裝電梯
撰文者:郭莉芳
更新時間:2013-06-01
瀏覽數:57,012
【延伸閱讀】申請單位有「幢」和「棟」的區別
若要申請安裝電梯的補助款,目前台北市政府認定是採取以「幢」為受理單位。幢的定義是建築物地面層以上結構獨立不與其他建築物相連,其使用機能可獨立分開者。講得白話一點,就是這一棟建築的左右兩邊都不能與其他建物牆壁相連,否則就要連隔壁棟的全部住戶都要簽署同意書才能送出申請。
新北市的規定則較為寬鬆,是採取「棟」為單位,只要共用同一具樓梯的同棟住戶統統都同意即可, 不需要鄰棟住戶的同意。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